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26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安排部署,武威市两级法院于2026年3月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访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各基层法院具体接访时间见各院公告。
二、接访地点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各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范围
(一)市法院接访范围
1.不服市法院作出生效结论、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或经下级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2.不服市法院作出已生效一审、二审裁决未经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3.不服市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作出再审裁决的民事、行政案件;4.不服市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5.要求市法院监督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6.反映市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或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信访事项;7.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8.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基层法院不受理的信访事项。
(二)基层法院接访范围
1.不服基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2.对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反映情况的;3.反映基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4.反映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6.其他依法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市法院将对“院长接访月”活动期间全市法院接访工作进行视频巡检,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投诉,请信访群众放心在当地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法院安检要求,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信访接待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2.来访人员应本着文明、理性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引导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信访,自觉维护信访场所秩序和环境整洁。
3.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越级上访,不准在信访接待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未经许可,来访人员在信访接待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交相关的信访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和按有关规定办理。
6.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五、来访预约
1.预约电话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0935-2269106
凉州区人民法院
0935-6156095
民勤县人民法院
0935-4126562
古浪县人民法院
0935-5811809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0935-5962826
2.现场预约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信访接待室接受现场预约。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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