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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重调研 总结经验精指导

——省高院监察室主任刘贵仁一行来武调研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信息 作者:研究室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6/29 3:17: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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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省高院监察室主任刘贵仁同志带领省高院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宝善同志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天祝、古浪、民勤、凉州区、市中院两级法院和部分法庭,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干警等方式对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

刘贵仁一行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了解基层后指出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于党组重视,职责明确,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武威中院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履行领导责任制,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区法院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同审判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两级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三是注重教育,形式多样。中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干警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把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形式多样,常抓不懈,把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做到学习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凉州区法院制订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制度》、《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发言制度》等,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教育格局。四是制度建设理念新。武威中院探索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制订出了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审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四项制度,真正实现了方维军院长提出的“就是要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干警增强对党组的信任和信心,让民众增强司法公信力”。特别是通过“四公开”增强了领导班子的自律意识,真正做到了领导做给大家看,大家跟着领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