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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査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武威中院 发布时间:2020/3/19 17:00: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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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现就全市法院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活动部署安排,集中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专项排查整治内容   


 (一)共同排查整治内容   

 1、司法理念方面。(1)整治重职业身份轻政治身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策略的问题。(2)整治贯彻谦抑、审慎、文明、规范等司法理念不够好的问题。(3)整治贯彻罪刑法典、无罪推定、程序公正、人权保障等法治原则不够深入的问题。(4)整治贯彻“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原则不够全面的问题。

2、司法公信力方面。(1)整治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能力不够强,案件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还有差距的问题。(2)司法办案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当事人、案件代理人吃请及收受礼品、礼金微信红包,外出办案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三同”等问题。(3)整治法院干警不注意身份形象,参与赌博、酒驾等行为,影响法院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   

3、司法方式方面。(1)整治“重实体、轻程序”,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粗疏错漏等问题。(2)整治执法人员对待当事人、辩护律师行为方式简单粗暴,明法析理能力和判后答疑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信访等问题。(4)整治个别干警办案效率不高,增加当事人诉累,立案大厅窗口作风还不够严谨等问题。(5)整治有的法官均衡结案意识不强,案件办理存在前松后紧,年底突击办案等问题    

4、司法能力方面。(1)整治个别法官法律业务不够精,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够强的问题。(2)整治个别法官对最新法律及司法解释学习不够系统的问题。(3)整治有的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办理案件中释法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4)整治案件执行程序不够规范,临控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5)整治个别法院舆论应对和杜会沟通能力欠缺等问题。(6)整治法官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够强,影响审判质效等问题。 

  (二)重点排查整治的案件方面   

1、当事人反映强烈或检察机关抗诉的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案件。

2、当事人不服、反复申诉、持续信访的民商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

3、排查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

4、3年以上及5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及久押不决的案件。

5、排查整治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三、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3月上旬)。各法院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法院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安排,迅速全面启动专项行动,3月20日前各法院实施方案经党组会研究审定后报市法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学习教育(3月中旬—4月上旬)。各法院组织广大干警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规定的学习内容和专项排查整治内容,每周集中半天时间,开展案例剖析、研讨交流等,切实增强针对性时效性。 

   (三)查找问题(4月中旬至5月中旬)。要认真对照专项排查整治内容,深入检视查找本单位在司法理念、司法公信力、司法方式、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排查主要是对本单位自2018年1月以来办理的、具有排查整治情形的案件,逐案进行梳理排查(个别典型案件不受时限限制),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要逐案形成自查报告。5月10日前,各法院对本院案件自查情况报市法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专项整治(5月下旬至10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各法院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分别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整改措施要落细落小,务实管用,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限时整改、逐案落实。5月底前,各法院整改方案报市法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问题清单一并报送)。  

  2、深入整治整改。坚持立行立改,结合“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排查整改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取得实效。各法院严密组织案件评查,对符合专项排查整治内容的案件,要组成案件评查组,从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法律文书、“三个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原办案人员一律回避),形成评查报告。认真开展纠错补正。对办案合法合理、当事人无理缠访缠诉的案件,按程序进行信访终结;对评查发现存在司法问题的,按法定程序及时纠错、补正瑕疵。对本单位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在自查自评中纠正(补正)错误(瑕疵)的,可以不再问责。凡在自查中没有发现,经上级政法机关认定存在严重司法问题的,一律追究原办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行动中,中院将依托司法大数据平台加强重点案件的监管力度,同时抽调力量对各法院符合专项排查整治内容的案件,按照20%的比例进行随机评查(原办案人员和已参与过该案件自查评查工作的人员一律回避),对评查发现问题的案件,督促相关法院依法按照程序纠正(补正)。  

  (五)总结验收(10月下旬)。各法院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形成深化专项行动成果的措施,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法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以此为契机,端正司法态度,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市中院成立全市法院“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牛文忠同志担任组长,张建宗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二)注重统筹协调,紧抓责任落实。各法院要加强工作统筹,自觉把专项与重点工作任务、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科学统筹,合理分工。各法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责任落实下去,压紧压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度机制。各法院要坚持边改边建,既要将成熟管用的司法经验做法及时固化成制度机制,也要认真梳理现有的制度机制,对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不符合当前司法实际的,要做好修订和废止工作,特别是要清理纠正违反党的方针政策、违背立法精神、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土政策”“土规定”,扎紧司法权力运行的“笼子”,进一步提升司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各法院要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挖掘培树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市法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