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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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来源:信息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8/1 8:53:44 阅读次数:4850

 

    6月26日,市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通报了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动员全市法院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强化能动司法,大力加强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武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赶超进位、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一凡主持,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庭全体人员、各县(区)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事庭庭长、一类法庭庭长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法院副院长王雪生代表院党组作了题为“正确把握方向,科学能动司法,为武威转型跨越赶超进位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讲话,讲话回顾和总结了三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将面临的严峻考验,并对全市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明确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找准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时刻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不断筑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转变司法理念,主动把民事审判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中去谋划、去思考、去落实,努力通过高效的司法审判活动,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要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实在在为大局服务。二是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将依法履行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责去服务大局,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审判。三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积极的态度、踏实的作风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防止因工作不慎、裁判不当、作风不正、工作不利而造成工作被动、社会不满,影响大局。
    会议强调,民事审判工作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要实现““三个转变”,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以往就案办案、被动机械司法的陈旧观念,树立主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思想观念,将“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要求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将工作的全部精力放在化解纠纷,排忧解难,案结事了,为民服务上,实现司法理念的转变,实现工作重心的转变,实现审判工作指导思想的转变。
    二要转变审判观念。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切实转变被动服务、消极司法的观念,彻底转变“坐堂问案”的办案模式,走下“公堂”,走出法庭,走向乡村社区,走向人民群众中间,开展巡回就地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降低人民群众的司法成本,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培养法官爱民为民的思想感情。
    三要转变工作重心。要彻底转变以往对案件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扭转“案结事不了”的被动局面,把“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做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进行司法调解,最大限度地通过司法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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