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2月17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月24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一起案情复杂的合同诈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由主审法官主持,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了会议。
庭前会议上,主审法官组织控辩双方对管辖、回避、出庭证人名单、是否存在需要排除的非法证据等事项逐一作出了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主审法官还组织控辩双方出示了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并梳理存在争议的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庭审中证据出示方式的意见,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会议制作了庭前会议笔录,由参加人员核对后签名。
庭前会议后,审判人员制作了庭前会议报告,向合议庭说明庭前会议的基本情况、程序性事项的处理结果、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就相关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
庭前会议作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部分,是确保法庭集中审理的准备程序,具有多重功能,不仅解决各种程序性申请和异议,更重要的是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明确案件事实和证据争点,进而保障庭审的集中审理、持续审理、充分审理、高效审理。
近年来,武威中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等案件,召开庭前会议,规范庭前准备程序,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