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部门决算数据和公开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1、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3、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15、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武威市中级人法院属国家审判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9个职能庭(部、室),主要是以下职能庭(部、局、室):
1、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2、办公室
3、立案庭
4、刑事审判第一庭
5、刑事审判第二庭
6、民事审判第一庭
7、民事审判第二庭
8、民事审判第三庭
9、行政审判庭(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0、审判监督庭
11、执行局(执行庭,内设执行一科、执行二科)
12、研究室
13、司法警察支队(内设警务科)
14、法医技术室
15、监察室(纪检组)
16、司法行政装备处
17、信访室
18、审判管理办公室
19、机关党委
二、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6014.75万元,较上年增加3232.43万元,主要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为2017年招录书记员及公务员。其中: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881.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99.63万元。
2017年,决算支出3277.37万元。较上年增加1240.54万元,增长率60.91%,主要增长原因为2017年新进人员较多,支出费用较大;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43.93万元,占50.16%,较上年减少131.80万元;(人员经费1479.97万元,公用经费173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7.37万元);项目支出1633.44万元,占49.84%,较上年增长1372.34万元,增长原因为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增多。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793.53万元,占85.24%,较上年增加1152.55万元,增长率70.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0万元,占3.2%,较上年增加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71万元,占8.78%,较上年增长1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34万元,占2.79%,较上年减少10.51万元。
(二)“三公”经费
2017年,我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9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43万元,下降20.61%,减少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实际用车数量减少至10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 4.07万元,比2016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8.61%,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批次减少,2017年接待50批次,500人次。
3、因公出国出境费 2017年无相关支出。2016年也无相关支出。故无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7年基本支出1410.10万 元,较上年减少233.83万元,下降 14.22%,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公用经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院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07.55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2017年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要求公开招标采购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系统招标采购费用1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院资产总额为9195万元,较上年增加2426.19万元,主要增加单位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增加新进人员时购买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中业务用车辆10辆,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413.15万元。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等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