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配套附属设施绿化工程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项目编号:WWSZJRMFY-2020002
三、项目名称: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配套附属设施绿化工程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 ,占地面积16470平方米,绿化率37.6%。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预算控制价:95万元
八、工期要求:建设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养护工期自建设工期开工之月算起24个月。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容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十、技术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有关起苗、检疫、包装、运输、装卸、假植、栽植及养护等和中国政府规定的有关税款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苗木必须有“森林植物检疫证书”、“苗木质量检验证书”和“林木种子标签”,所投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规格要求。
2、投标报价须提供纸质版苗木单价表和总报价表。
十一、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
十二、质量验收及结算:栽植苗木养护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栽植数量进行结算。
十三、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0年01月09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01月10日下午17:00时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史志荣
电 话:13893570910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