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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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中院民二庭顺利调解10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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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9/28 10:45:12 阅读次数:4364

近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陆续调解了10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额约1.3亿元。

2020年7月,武威某银行将古浪、民勤等地10个企业和个人诉至武威中院。这10起案件中,各被告均是因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武威某银行贷款后,因不能按期还款而形成诉讼。原告要求被告尽快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金等相关损失。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法官初步审查发现,这些案件虽然涉案金额均超过1000万,但案情简单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主办法官们一致认为,若能庭前调解结案,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使被告从讼累中解脱出来,尽快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还能快速修复双方的合作关系。合议庭在征得10起案件当事人的同意后,依法组织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针对被告对原告计算的逾期利息以及罚息方面的异议,法官一一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民二庭仅用了3天时间,就将总标的额约1.3亿的10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案的调解是武威中院坚决落实“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的重要体现,有效的维护了武威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与此同时,也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的三重功效,正如原告所说“即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金钱,还取得了实效”。

近年来,武威中院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调解化解了大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已经成为办理此类案件的常态化手段。下一步,武威中院将持续建立健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构建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根据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实际,灵活确定解纷方式,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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