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中院召开全市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律培训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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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中院召开全市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律培训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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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4/25 17:36:35 阅读次数:2004

为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和不良资产案件清收处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4月22日下午,武威中院组织全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及三县一区农商银行、民勤村镇银行等十三家银行机构主管贷款业务的负责人,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推进全市法院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法律培训和座谈。

会上通报了近期全市法院金融风险化解和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明确工作措施,提出存在的问题。市法院民二庭和执行局负责人及各县区法院审理金融纠纷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员额法官从各自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全市金融案件在审判执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贷款手续不完备、对借款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担保和抵押手续办理不规范等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放在“三大攻坚战”之首,足以见其地位之高、分量之重。因此,全市法院和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二是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业务不熟练、怠于履行职责等问题穷尽自救和市场化手段,亡羊补牢,积极主动做好风险化解工作;三是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着力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强化金融诉讼案件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金融机构的法律应用水平和诉讼维权技能,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各金融机构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召开的非常及时,受益匪浅。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规范信贷业务流程,与法院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加强沟通交流,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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