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中院召开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协调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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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中院召开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协调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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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5/24 9:03:00 阅读次数:4592

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月21日下午,武威中院组织召开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协调推进会,研究古浪鑫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复工复产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稳妥、统筹推进鑫淼公司破产重整进程。

鑫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管理人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意向投资人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分管负责人,古浪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古浪县发改局、古浪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古浪县工信局、古浪县自然资源局、古浪县生态环境局、古浪县应急管理局、古浪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会议邀请债权人代表,鑫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列席。

会议传达了5月19日市政府关于鑫淼公司破产重整推进联席会议的会议精神,破产合议庭通报了鑫淼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会议在听取鑫淼公司破产管理人工作汇报、意向投资人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发言的基础上,主要围绕双方提出的开展复工复产中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统筹解决的相关资质证照及许可办理、能耗指标、排污指标、安全生产、固废、危废处置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由参会的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现状解答、政策释明,并就复工复产各针对性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达成了基本共识,与会单位均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鑫淼公司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古浪鑫淼公司以当地石灰石资源为依托,集电石、石灰氮、颗粒石灰氮、双氰胺、单氰胺、硝酸胍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建有年产20万吨电石、40万吨颗粒石灰氮、5万吨双氰胺、1万吨单氰胺、2万吨硝酸胍的生产线。但原有年产20万吨电石生产现已停产2年多,年产60万吨电石及年产100万吨水泥生产线虽然建设手续齐备,但均已过有效期。在国家“双控”及“两高”政策同步调控、收紧,新政策频出的情况下,原有生产许可或相关批文有效性是否能够延续,现有生产线是否能够恢复生产和建设存在较大变数。在重整进程尚未进入引进战略投资人整体盘活债务人企业阶段,通过引进短期复工复产合作方,利用复工复产合作方的资金、技术、人员力量,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古浪鑫淼公司的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比例,还能够解决当地人员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鑫淼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来源于执行转破产程序,得到了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甘肃化工企业领域具有开创先河的重大意义。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法院、管理人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下一步还需要破产管理人和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对相关环节进行紧密衔接,加快推进鑫淼公司复工复产进程。重整制度的设立作为我国《企业破产法》的一大创新,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对债务人企业而言,予以解危纾困,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使其通过降低债务包袱,轻装上阵,重获新生;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重整成功可有效保护广大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及企业职工的利益,从而达到社会经济的安定与发展。法院将积极搭建平台,在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下推进鑫淼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有序开展,全力促使债务人重整成功,公平保护广大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力争取得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多方共赢。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武威中院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武威中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金昌、武威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建立常态协调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协同效应、辐射效应,汇聚破产工作强大合力,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进程,为武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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