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无小事,点滴暖人心。武威中院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开展救助,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重塑生活信心,传递司法温度。
4月底,武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瑗指派信访室、督察室工作人员赴外省为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6案9人,救助金额达49.077万元。
案件起因为2014年在乌鞘岭隧道中发生的一起半挂车与客车相撞的事故,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27人受伤、双方车辆及货物受损。申请执行人因家住外地,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执行事宜。经人民法院执行线上线下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张瑗在“三抓三促”行动执行积案清理中得知该案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来缓解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现状,涉及民生的案件,引起了张瑗的高度重视,张瑗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并亲自办理。为争取早日办结,减少申请人往来的行程负担,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给救助申请人,张瑗调阅案卷、核实情况、办理手续,指派工作人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了救助申请人手中。
这六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是武威中院自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以来,办理的第一起属于本地区管辖但救助申请人为外省人员的案件,此案的成功办结是武威中院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主动创稳的生动实践,将作为今后类案办理的参考指引。
今后,武威中院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力度,拓宽国家司法救助范围,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把关爱真情传递到困难群体中去,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提升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